问:
广胜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显示:其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元,备抵坏账7000元,审计师小王运用审计程序查核了上述两个账户,认为表述恰当,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但2021年1月20日外勤工作尚未结束时得知广胜公司的主要客户隆兴公司因遭受火灾无力偿还广胜公司的债务,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显示,当时隆兴公司应收账款54000元。小王与广胜公司的财务经理讨论有关火灾情况,小王认为,报表上要调整这一火灾损失,增加提取坏账准备,而财务经理认为不应调整这一损失,因这一损失发生在2021年。请问:1、小王应该如何取得审计证据证实这一损失确实发生在2021年?2、小王如何处理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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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