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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问题描述:公司唯一的子公司要办理注销(法院强制的,没有亏损),子公司在转入清算时,母公司用不用对所有者权益里的账务做冲减呢?是在子公司刚转入清算时就要冲,还要等清算完成了再冲呢?这个有要求吗?
【解答】
公司进入注销程序后,公司就不再具有持续经营性,股东的权益也受到了限制,股东拥有的股权价值也可能发生贬损。
因此,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进入清算后,应对清算的结果做出合理的预判,比较被投资企业清算结束后能从其收回的价值与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果发生减值的,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是按照权益法核算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则应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调整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经减至为0后,按照约定还要承担追索责任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或有负债。
被投资企业清算完成后,投资企业根据实际收回的投资或承担的追索债务,终止股权投资的确认以及减值准备等,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贵公司的被投资企业是子公司,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应该是采用成本法,所以进入清算时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冲减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