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9年6月1日,恒易公司决定自行研制开发某项技术。公司认为,研发该项技术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研发成功 后用于产品生产,可降低产品成本,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其有关资料如下:
(1)2019年6月10日,研发小组领用原材料4万元。
(2)2019年10月3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租用费用8万元。
(3)2019年12月31日,分配研发薪酬10万元。
(4)2019年12月31日,经鉴定,该项技术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转入实质性开发运用阶段,结转费用化支出。
(5)2020年3月31日,汇总计算2020年1-3月发生的支出共计7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其中:专家论证报酬3万元,印刷费1万 元,试产材料准备费3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6)2020年4月20日,试产成功,试产产品在产品推介会上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价款1万元和税款0.13万元。
(7)2020年4月30日,该技术申请专利,共计支出1.2万元,其中:律师费1.14元,注册费0.06万元。
(8)2020年5月2日,该专利权申请成功,其法定保护期限为10年,预计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寿命力6年,净残值为0,按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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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