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珠江公司于2022年5月1日向美达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款项暂未收到。为及早收回货款,珠江公司和美达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珠江公司月5月20日,收到投资者的追加投资100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1)编制珠江公司5月1日实现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3分)(2)美达公司于5月9日用银行存款付清了所有的货款,计算美达公司可以享受的现金折扣,并编制珠江公司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5分)(3)编制珠江公司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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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