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生产并销售黄酒,2022年增值税相关业务如下:(1)因扩建仓库,购进水泥等工程材料,不含税购买价格50000元;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年末购进粮食600斤,不含税购买价格为200元/斤;款项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决议将该批粮食作为年终福利发送给员工;(3)6月份购进的一批生产原料,已过保质期无法再使用,不含税购买价格10000元;由仓库保管员赔偿损失的80%;(4)购进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不含税购买价格70000元;另外支付不含税保险费2000元、不含税运输费1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13000元;设备于8月投入使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5)向A商场销售黄酒300吨,含税售价565元/吨,成本为300元/吨;给予A商场七折优惠,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含税)1130元;款项均收取存入银行;(6)年末向B超市销售黄酒500吨,不含税售价400元/吨,该类黄酒成本300元/吨;款项尚未收取,合同约定:如果B超市在5天内支付款项,可以给予2000元的折扣;(7)分别将自产的黄酒20吨发送给生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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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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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