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建筑公司2016年营改增时期将一批税率为11%的工程申请为甲供材税率为3%,2016年12月将11%(金额5591728.29,税额615090.12,价税合计6206818.41)开具红字发票冲红,开具3%(金额6026037.31,税额180781.10,价税合计6206818.41)蓝字发票,未退税成功,税务系统一直显示我公司多缴纳增值615090.12元。2020年7月税务局回复我公司当年的申请不具备甲供材工程条件,当月重开具2016年冲红11%的税额615090.12,冲红2016年重复开具3%的税额180781.10,2020年7月当月发生销售金额1619072.67,税率145716.54,8月申报纳税用冲红3%的180781.10直接抵扣,剩余35064.56下个月继续抵扣,请问,这个月的凭证录入,这些发票我该如何入账,脑子乱了
(
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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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1-09
回答:
这是工程的分录,你可以看下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等
借或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
7.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施工企业合同完工并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
借:工程结算(按账面累计余额)
贷:工程施工
三、税金核算
1.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按 2%预缴)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银行存款
3.某项目同时缴纳印花税
先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也可以做到明细某某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税
然后再做支付分录:
借: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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