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外贸公司运营过程中采购办公用品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用于抵扣?
(
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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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9
回答:
可以。外贸公司运营过税所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按规定符合税收征收条件的采购物品以及合法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当期抵扣已付的货物和劳务增值税。
但是外贸公司运营过税所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税收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发票:外贸公司运营过税所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税收之前要求纳税人需要对发票内容进行核实,确保发票内容真实有效。
2、提供购货证明:抵扣税款时,纳税人还需要准备好有关购货方的增值税登记证及相关的采购凭证(购货发票、采购合同等),以便税务机关核实。
3、明确先征和后补:根据外贸公司业务特点,税收征收可能存在先征后补的情况,因此外贸公司在抵扣税款时,需要对先征后补情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以便纳税人做好税收会计的记录工作。
拓展知识:税款抵扣是指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应纳税款,在本期应税收入已确定的情况下,可以从本期已付的税款中扣减的一种会计分录处理方式。税收会计中的抵扣税款一般分为两种:抵扣进项税额和抵扣应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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