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老师您好,我在二季度开了百分之一的专票,业务确实发生在一季度,但是对方是二季度才出的具体金额打款给我的,一季度没有给我具体金额所以未做未开票收入(我们是修理公司,保险公司定损价格未出来),现在税务局不认我开的百分之一的专票,要求我必须冲红重新开百分之三,且需要重新申报,我已申报二季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已缴纳税款,请问我现在按税务局要求冲红后,我的增值税总金额变不变?还是需要我把冲红的金额减出来?还是总金额不变,只补交增值税和附加税。我的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重新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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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