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某机床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外购原材料钢材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增值税税款为26000元
外购低值易耗品工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390元
外购办公用消耗性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130元
外购质量检测用设备一台,价税合计为4640元,取得普通发票。
企业建集体福利设施,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钢材一批,实际成本5万元,该批钢材的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期申报抵扣
销售自制机床并向购货单位开具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三十万元
对外提供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含税收入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2-05
回答:
某机床厂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材一批,发票上增值税税款为26000元;外购低值易耗品工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390元;外购办公用消耗性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130元;外购质量检测用设备一台,价税合计为4640元,取得普通发票;企业建集体福利设施,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钢材一批,实际成本5万元,该批钢材的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期申报抵扣;销售自制机床并向购货单位开具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三十万元;对外提供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含税收入。
关于增值税,某机床厂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应税项目上缴纳增值税,计税方式采用合计金额加税额计算法。应税项目中,原材料钢材一批,外购低值易耗品工器具一批,外购办公用消耗性材料一批,外购质量检测用设备一台,销售自制机床一台,对外提供设备维修劳务等,均属于应税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且这些税额应计入企业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此外,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进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以减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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