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文章列表( 594篇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支付代办费用是否受财税[2009]29号文件比例限制?
( 最新政策\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03-23

费女士

    问:税务师事务所与我公司签订协议,代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每年节税收入的一定比例收费,此费用是否受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5%的比例的限制?对于节省的税收收入是否可认为是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另外,如果我公司是支付咨询业务的费用,自己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支付税务师事务所代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手续费,按照不超过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若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其发生真实合理的咨询费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来源: 中国税务报

1699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费女士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9:00-14: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18 年 
工作机构: 一家国有集团公司财务部 
所在地址: 上海浦东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