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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描述:我公司没有自有车辆,但是法人有汽车(汽车产权属于个人),但公司与法人签定了用车合同合同表明该汽车所有权属于法人每月该汽车因公司用车产生的修理费用、加油、过桥过路费有公司承担,另外无任何报酬,报销这些是否合理呢?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扣除所得税。
解答内容:汽车产生的费用能列支的前提是确实为本单位生产销售服务产生的费用,公司与租赁者个人签订有租赁协议,只要能证明该私家车确为公司经营服务所用并取得开具给你公司的票据,则发生的费用可在税前列支。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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