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270 个问题)
问:我们是一家核定征收的企业,但是最近我们有不少营业外的收入,请问这些营业外收入的所得税该如何计算呢?怎么缴纳?
答:核定征收是对企业正常取得的收入进行核定,不含正常经营之外取得的偶然收入,企业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如资产转让收入、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等,在扣除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将扣除取得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换算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总额,填入报表的相应栏次;对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直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举例说明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情形。
某小型工业企业实行核定征收,2008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为100万元,,仅就此项资产转让收入应征所得税为25万元,如果应税所得率为10%,换算出的收入总额为250万元,正常的经营收入为600万元,年度申报时与正常的经营收入合计850万元填入申报表相应的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