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不得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不得受托投资或从事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浏览 494次
保理业务收费参考标准
序号 | 项目 | 费率 |
1 | 利率 |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2 | 手续费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