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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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参考标准
按照成交额收取 | 0.1/万分之—— | 0.5/万分之 |
按照定额 | 1元/每手—— | 20元/每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