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对于拍卖行的增值税是有特定的计算方法的: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后来在总局2014年36号公告中修订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文物经营单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经营销售古玩及古旧字画。”
企业购买的古董、字画能否在税前列支?增值税呢?
问: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字画等古董,用来提升本企业形象.请问,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相关性原则是判定支出项目能否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除一些特殊的文化企业外,一般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购买的非经营性的字画等古董,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也不具有固定资产确认的特征,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第三只眼:之前小编看到有的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属于投资的一类,不允许摊销及折旧.不过现实当中,现在的公司经营也是讲究宣传的,比如请画家为公司做了一副员工大干工作的激励之作,算不算与经营相关?请书法家为公司的名字写一个字挂上,这也算是广告宣传的方面.所以小编的理解是有相关性还是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同时现实当中对于字画适用增值税如何计征,也是一本挺不明确的账.在财税[2016]36号文件中明确: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免增值税的.那再后面的买卖行为,就不是著作权了,就是货物了,那货物是用旧货的标准还是用一般货物的标准呢?这个又有不同的理解了.比如有的地方认可从民间收购的单位享受这个简易计税方式.而如果是买卖的,那就有进项的前提,需要按一般计税方法.当然拍卖行有特殊的适用简易的身份前提,并且拍卖行还能提供相应的票据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支持是关键。
购置古玩、字画等支出是否能税前扣除和进项抵扣 <小陈税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除一些特殊的文化企业外,一般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购买的非经营性的字画、古董等,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也不具有固定资产确认的特征,也就不得在购买年度税前扣除,不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但是其购置支出应在其实际处置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都有类似答疑。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和
财税(2016)36号,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小陈税务提醒,没有文件规定进项税额要是“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相关性原则”。
所以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取得合法增值税抵扣凭证,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
您同意吗?
税前扣除和进项税额抵扣的关系(实务案例)
小陈税务想问:
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限制;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有没有这个规定呢?
从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强调的可是“购进”哦!
2.企业发生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不是其产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销项税额呢?
比如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等!
3.企业发生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不是就不一定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比如: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呢?
4.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不是两个税种?
5.最后得出什么结论呢!
6.政策依据看看下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