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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华帝股份(002035.SZ)发布公告称,如果法国队在2018年的俄罗斯世界杯中夺冠,华帝将对在2018年6月1日0时至2018年6月30日22时期间购买了“夺冠套餐”的消费者进行退全款的活动。“夺冠套餐”主要是抽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等的组合厨具。
而在2018年7月16日,克罗地亚队不负众望,让法国队夺得桂冠。而华帝这次的“夺冠套餐”退款营销活动,也终于达到顶峰,正式启动退款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华帝退款,税务上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看华帝退款方案,是对购买“夺冠套餐”的客户,不是直接退款,而是以赠送天猫、京东、苏宁、国美平台购物卡的形式来退款。
问题一:华帝退款,以前销售的“夺冠套餐”是不是就属于无偿赠送?
答:从表面上看,似乎华帝对以前购的“夺冠套餐”进行全额退款,而客户等于是无偿取得了这些“夺冠套餐”,等于是华帝无偿赠送给顾客“夺冠套餐”。但实际上,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华帝在销售“夺冠套餐”时,收取了款项,货物所有权也进行了转移,已经构成了一项正常销售行为。而后续所附加的退款,本质上相当于一种购买“夺冠套餐”中奖活动。类似于很多促销活动里,购买衣服,抽奖,中奖后送商场购物券。因此,华帝退款,以前销售的“夺冠套餐”属于正常销售,不属于无偿赠送。
问题二:华帝退款中,退给客户的天猫、京东、苏宁、国美平台购物卡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税前扣除?
答:由于华帝购买购物卡后退款(赠送)给客户,实质上是一种正常的企业促销行为,而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真实、合理且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华帝退款购物卡产生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问题三:华帝退款中,购买的天猫、京东、苏宁、国美平台购物卡能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华帝退款中,购买的天猫、京东、苏宁、国美平台购物卡,售款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卡方。
问题四:华帝退款中,购买的天猫、京东、苏宁、国美平台购物卡转售给客户,要不要交增值税?
答:由于企业在取得购物卡时,无法取得专票抵扣进项,按照增值税抵扣链条原理,有进才有销,因此,企业转售购物卡,不需要交增值税。
问题五:华帝退款中,退给客户的天猫充值卡属于企业所得税上的什么费用?
答:华帝退款,实质上是一次网上网下结合的促销活动。在企业所得税上,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目的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因此,华帝退款产生的成本费用,属于企业所得税上的广告宣传费,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限额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