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第二季度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是100万,税率25%,则应纳所得税为25万元,假如第三季度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是52万,税率25%,则应纳所得税为13万元,13万-25万=-12万,这时第三季度的应纳所得税是否为0?那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第16栏本期应补(退)所得税/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会是0元还是-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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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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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回答:
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第16栏本期应补(退)所得税/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应为-12万元。这是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的累计征税制,即企业每季度的应纳税额,应根据当季度内的实际利润和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按照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税率计算出。若本季度实际利润较小,而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较大,则本季度应纳税额可能比上一季度应纳税额小或下调至0,此时本期应补(退)所得税/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应为负数。拓展知识:累计征税制分为节税阶段和补税阶段,节税阶段是指本年度未来时期累计到某一上限后,从此限度以下所得按一定税率计算征收所得税,因此本季度实际利润较小,本期应纳税额可能比上一季度应纳税额小或下调至0; 而补税阶段则是指当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超出某一上限后,本期应缴税额应比上一季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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