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带追索权的票据背书前计提的利息是属于谁的呢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3-02-01
回答:
带追索权的票据背书前计提的利息属于背书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背书人就承担追索权的票据,得担保其支付的利子;未支付的,已计提的利子属于背书人”,因此,带追索权的票据背书前计提的利息,属于背书人的。
拓展知识:
票据背书前计提利息是指,票据持有人在将票据转让给背书人之前,已经将应收未支付的票据利息计提到本期收益中的一种利息。当计提的票据利息转让给背书人后,这笔利息可按一定时间补偿背书人的收支,但是背书人只能按期收回利息而不能把利息抵扣票据本金。
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