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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一名国税局干部买房缺钱,竟向纳税单位张口要了20万元。也给自己换来10年牢狱之灾。
2003年至2011年间,钟银平担任蚌埠市蚌山区国家税务局管理一科科长、税收管理员。平常,蚌埠市某石化有限公司是钟银平负责税收管理的纳税单位。
为取得和感谢钟银平在纳税方面对企业的关照,从2003年至2008年每年中秋节和春节,某石化公司实际出资人陆某某都会给其送些购物卡,共计6000元。2007年底,钟银平以买房名义向陆某某借20万元,不过未写借条,也未约定归还日期。
对此,陆某某心知肚明,“公司在报税方面多少有点问题,要是不给他20万元,他在税收方面找公司麻烦,补交税收和罚款肯定不止20万元。 ”2007年12月7日,钟银平的妻子将这笔钱作为购房款交给了开发商。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审理查明,8年间,钟银平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其负责税收管理工作的纳税单位经营者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0.81万元。
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银平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宣判后,钟银平上诉。昨日,蚌埠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