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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把慈善认为是一种必须的责任,对慈善、对捐助进行问责,会导致慈善的变质,使得慈善这种献爱心的活动变成一种制度性的税收。
晚清以来,中国出现一个成语叫“苛捐杂税”。
“捐”在古汉语中就是自愿的一种,这个词意是慈善的一种,捐助、捐献。如果是必须的,那就是税而不是捐了。
晚清以来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当然也由于当时不是一个现代社会,而是一个专制社会,政府可以对老百姓进行强制,因为这个捐在清代就逐渐从自愿变成强制了,最后就变成了一种税的部分。
到了民国时期这个“苛捐杂税”就是贬义的意思。
但是大家不会认为是中国的人爱心很多,而认为是政府的一种强迫,完全成了负面的东西,这个捐助已经完全失去了慈善的本意。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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