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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我公司是福建省一家生产企业,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自有土地上建造厂房,请问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大成方略:
《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契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第二条规定,取得自建房用地的,应依法征收土地契税。自建房建成后自用的,不征收房屋契税;建成后转让的,按规定征收房屋交易契税。
因此,你公司在取得土地时缴纳契税,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时无需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