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文章列表( 828篇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房地产业 )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关税 房地产业 ) 2022-11-22

黄一亿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

财关税〔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和《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和财关税〔2019〕15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中有关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规定调整如下:

   、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的免税店

已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含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准的其他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的情形,下同)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下同)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延长免税店招投标时确定的经营期限,仅能延期一次,最多延长2年。延期后的经营期限可超过10年。

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的延期协议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署。签署延期协议后,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

   、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但尚未完成招标的免税店

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由地方政府按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招标工作,可不受批准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招标的时间限制,但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标。

   、未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免税店

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免税店,继续由口岸所属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批准。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814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黄一亿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13:00-17: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13 年 
工作机构: 某校电子信息学院 
所在地址: 江苏无锡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