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261 个问题)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问: 自产样品免费送客户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07-20

汪女士
回答:

问:我公司是生产性企业,为了向客户推销企业研制的新产品,我们将部分新产品作为样品免费送给客户使用。请问,自产样品免费送客户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因此,上述公司免费送样品的行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样品的市场价格确定收入。

作者:浙江省国税局12366郑松土
摘自:2011年8月1日中国税务报

1254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汪女士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9:00-17: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8 年 
工作机构: 某建筑集团分公司 
所在地址: 福建福州人民广场 


专业信息未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