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客服请致电: 4008-081-181
弹算网
ChineseThink.com
网上办公室

咨询解答列表

(累计回答 6261 个问题)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会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问: 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 实务操作\ 所有区域\ 所有领域 税务\所有领域\ 所有行业 ) 2022-07-22

汪女士
回答:

  问: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发生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填开错误等情况,可以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吗?

  答:销货方只有在开具原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回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确定购货方尚未对该蓝字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并且销货方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除此以外的任何情况,销货方必须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或者提供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1236

学术贡献级别: 烙铁级

基本信息
查看信息认证


名: 汪女士  
机: 保密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弹算网)

服务时间: 9:00-17:00 
服务地区: 全国  
箱:  
从业年限: 8 年 
工作机构: 某建筑集团分公司 
所在地址: 福建福州人民广场 


专业信息未审核